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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税局试点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

日期:2008-06-28 作者:宋长军,柳林,吴才平,陈晓光 来源:中国税务报 【选择字号:

  本报讯    原先出口退税由县级税务机关进行初审和复审后,报市州级以上税务机关审批的程序将改变为县级国税局直接审批。这是湖北省国税局为了缩短出口退税审批时间,减轻纳税人负担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

  目前,这项改变审批程序的放权工作在少数单位试点试行,湖北省国税局为试点试行定调是由“三级管理、两级审核”变成“两级管理、两级审核”。据介绍,三级管理是指由市、县、基层分局共同负责,两级审核是指由市、县两级共同负责。两级审核的字义虽说没有发生变化,可其内涵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即由原来的市、县国税局审核变成了县国税局、基层分局审核,实现了严格意义上的征、退合一。

  “在落实省国税局提出的开展精品项目创建活动中,我们提出全面提升出口退税服务水平、进行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改革的方案得到省国税局的批准。这项工作涉及面广,既涉及征管、税政、信息中心、法规、出口退税、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等部门和单位,又与纳税人密切相关。”孝感市国税局局长张保国道出了进行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改革的背景。

  孝感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科的人士表示,审批权下放后,对审批程序是一种简化,原先是县国税局将出口企业申报的资料报上来,市国税局就资料情况进行审核,实际上就是“就单审单”。有些需要进行调查的,他们还要再到县里去调查,还要找送申报资料的单位。这样审批的时间就长了。改为县国税局直接审核后,他们对出口企业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审批起来就快得多。

  承担出口退税审批权下放试点的汉川市国税局局长邓爱国说,按目前的方案,办税服务厅负责接单和初审,受理纳税人的申报,税收管理员实地核查,局里审核审批。据邓爱国称,在试点初期,各项业务要熟悉,人员要进一步培训,企业的情况要了解。原来出口退税的审批时间是15天左右,将来可以节省一半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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