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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金税文艺作品征集启示

日期:2008-04-25 【选择字号:
  一、活动目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完善,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税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作用越来越重要;人们开始意识到税收与社会民生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越来越明显;税收政策和税收动向越来越多的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诸如税收政策的价值取向、纳税人权益的维护等问题越来越多的变为大众议论和思考的话题。当税收的话题从经济学家的书斋走到寻常百姓身边的时候,税收势必纳入文学的视野,势必引起文学家的创作冲动。
  税收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广泛的受到社会关注,税收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更加迫切的需要社会了解。因此,当第十七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到来的时候,我们希望税收作为文学创作题材而受到作家和文学爱好者的重视,希望他们走近税收领域、观察税收工作、体验税收生活,希望更多的税务工作者和纳税人进入当代文学作品主人公的行列。为了鼓励作家和文学爱好者创作更多更好的税收题材文艺作品,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决定面向全社会开展征集税收题材文艺作品活动。
  二、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面向包括税务系统在内的全社会的作家和文艺创作爱好者,征集税收题材的文艺作品,征集的文艺作品体裁如下:
  1、剧本,包括电影文学剧本、电视剧(包括连续剧)文学剧本、话剧等
  2、小说,包括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
  3、报告文学
  4、曲艺,包括相声、小品、快板书等
  5、歌曲
  征集的文艺作品为1997年以来发表或创作的作品。
  三、作品要求
  1、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积极向上的思想内涵,主题突出,语言生动流畅。
  2、以经济税收活动为主要表现内容,以纳税人和税务人员为主要表现对象; 比较真实、深刻地反映市场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环境下,社会价值取向的嬗变,多种利益矛盾的冲突,改革开放、社会进步、民生改善与经济税收的互动,以及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等。
  3、揭示的社会现象比较深刻,反映的经济税收理念、道德伦理比较正确和健康,塑造的人物形象较为丰满,特别是较好地塑造了纳税人和税务人员的艺术形象。
  4、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四、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至2008年至2008年8月31日。
  主办单位将对征集到的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并结集出版。对特别优秀的剧本,将向影视制作机构和演出团体推荐,并组织拍摄或排演。
  五、征集办法
  有意参加本次活动的作者,请将作品于2008年8月31日前,将作品的电子文稿发送到lyq@ctaxnews.com.cn.已经出版的作品请邮寄3本样书到中国税务报社,未出版的作品请邮寄3份打印文稿到中国税务报社;歌曲类作品请提供3份词曲和光盘或录音带。所有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
  中国税务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槐伯树后街21号;邮编100053.
  联系人:刘燕起。
  联系电话:83161489.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中国税务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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