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广大纳税人: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步实施。为帮助网友和广大纳税人了解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情况,解答网民的有关问题,2008年4月24日9时,湖北省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将作客湖北国税门户网站,就“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与网友在线交流和集中答疑。现向广大网民征集访谈问题,欢迎网民踊跃提问,积极参与!
请将您的问题发至:wangb70@163.com
湖北省国税局所得税管理处
湖北国税门户网站编辑部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