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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国税局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措施得力 工作扎实 成效显著

日期:2008-03-07 【选择字号:

【按】新年伊始,省国税局孙振忠副局长就新企业所得税法贯彻实施情况到荆州进行专题调研。在听取荆州市国税局局长陈晓铃、副局长汤绍国关于荆州市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工作的汇报后,孙振忠副局长对荆州市国税局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荆州的工作抓得很紧,领导高度重视,思路比较清晰,工作积极主动,情况非常清楚,措施切合实际,取得效果显著。

《企业所得税法》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确保新的企业所得税顺利实施,是各级税务机关今年和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荆州市国税局把贯彻落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作为今年年初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市国税系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统筹安排,措施得力,确保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顺利贯彻落实。他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传达精神,统一思想

全省国税系统学习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会议召开后,该局于2008年第一个工作日及时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听取了全省工作会议精神的汇报,对全市学习贯彻新税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随后,在1月17日组织召开了全市国税系统学习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会议,各县(市、区)局和市局直属分局分管税政工作的领导、税政科(股)长以及专司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工作的业务骨干共三十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认真学习领会省国税局刘勇局长和孙振忠副局长在全省国税系统学习贯彻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安排和部署全市国税系统贯彻实施新税法的各项工作。会议要求,全市国税系统要深刻领会新税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提高对贯彻实施新税法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对新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务必将贯彻实施新税法工作落到实处。通过会议,与会人员统一了思想认识,认清了形势,明确了任务,为在全市顺利开展新企业所得税法学习贯彻活动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二、制定方案,加强领导

为保证新税法贯彻实施工作的及时、有序开展,该市制定了《荆州市国税局关于贯彻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成立了贯彻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工作领导小组,陈晓铃同志担任组长,汤绍国、周作灿、曾祥松同志为副组长,所得税管理科、国际税收管理科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切实加强贯彻新税法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设在所得税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贯彻和实施新税法的相关工作的组织。市局要求各县(市、区)局国税机关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确保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顺利实施。

 

 三、大力宣传,全面培训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工作。2008年1月11日上午,市国税局副局长汤绍国作客荆州人民广播电台“行风热线”节目,就新企业所得税贯彻实施情况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和纳税人提问,有力的推进了新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抓紧学习培训,打好基础。要求各县(市、区)首先办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内部培训,让每一个国税干部都通晓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让每一个从事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国税干部精通新企业所得税法。其次,办好面向企业财务人员的宣讲培训,明确要求严格培训纪律,不向纳税人收取任何费用,选派最好的师资力量,力争达到较好的培训效果。三是办好知识竞赛,检验成果。荆州市局拟于2008年4月的共和国第十七个税收宣传月之际举办“国税杯”新企业所得税法知识竞赛,面向全市国税系统干部职工和各类企业法人代表、财务人员,以竞赛促学习。目前,企业所得税法知识竞赛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之中。

四、广泛走访,收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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