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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集中之我见

日期:2008-03-07 【选择字号:

作者:吴凯  信息来源:宜昌国税信息中心

  按照总局、省局关于数据集中的部署,我省国税系统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现全省数据集中。数据省局集中是税务信息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金税三期”的重要工作目标。所谓数据省局集中就是要按照网络建设到县,数据应用到市,信息集中到省的要求,对所有涉税的数据流、信息流实现省级集中处理。可以想见它必将改变我们以往的工作方式,也将会为税款征收带来空前的效率,同时也会更深层次的影响税收征管模式,掀起税收管理的一场深刻变革。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对数据省局集中的看法,不到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

一、数据集中的指导方针

  数据集中仅仅只是一个外在的客观体现,在数据的背后是涵盖了整个税收征管全部过程的信息流、业务流。数据集中不仅仅是各地数据的简单集合,而是全省国税系统所有信息与业务的整合。这个整合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完善的过程,由最初的单机产表到分局级的TMIS系统,再到县级、市级集中的CTAIS1.X,进而到省级CTAIS2.0系统,再到今后必然会实现的跨省域的区域级数据集中,信息的处理和集中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不断演进过程,但不论是哪个阶段它必须围绕着一个总的指导方针,即“以信息利用为根本,实现业务、技术、管理三个方面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

  1.“以信息利用为根本”是指:信息化整合的根本目的,是通过软硬件资源整合,达到整理数据资源,使电子信息更加干净、有序,更加便于加工利用的目的。

  2.“全面”是指:信息化建设不能只注重信息工程技术的发展,必须系统地考虑信息化建设的全部相关因素,重点统筹税务机关内部业务、管理、技术的互动关系,统筹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统筹城乡差异,统筹历史和未来。

  3.“协调”是指:在技术、业务、管理等领域的发展水平不平衡的情况下,一定要实事求是。考虑到客观社会条件的限制和人力资源状况的制约,摆正信息技术部门的位置,坚持业务需求驱动、技术支撑服务的原则,防止出现技术水平很高但管理跟不上、业务应用模式很落后的情况,一定要坚持同步创新、共同发展。

  4.“可持续”是指:要充分考虑业务、技术、管理的与时俱进。整合是一个长期的、重复的动态过程,目的是避免形成推倒重来、大动干戈的发展模式,通过不断的整合,积极消化矛盾,实现动态平衡。表现在信息系统设计上,就是强调稳定架构、灵活扩展,业务管理模式是系统优化、持续改进,不能建成一代系统,把当时的业务、技术、管理水准凝固住,窒息发展的空间。

二、数据集中对征管工作的影响

  信息化工作伴随征管改革而生,为征管改革服务,同时对征管工作起到促进和影响作用。

(一)、增强了税收执法力度和刚性,法制化、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实施计算机管理使税收法规、政策通过软件方式得以程序化、固定化,各项工作变成了一条流水线,规范有序,操作软件的过程就是一个较为完备、规范的执法过程,严格按照程序操作使执法行为的法制、规范化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通过软件的使用达到了实时监控制约,减少了征管的随意性,同时,网络互联技术使我们能够通过部分行政及经济部门多渠道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以及相关经济信息,提高了税务机关对税源的监控、分析能力,税收执法的准确性及针对性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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