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我局依法治税和法制化建设的管理水平,促进我省国税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机关实际,现就局机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促进局机关及全省国税系统税收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二、目标和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通过创新普法形式,依托普法载体,在局机关带头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税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自觉依法处理各项事务,为实现依法治税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1、以学习为根本,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税收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注重培养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着力提高局机关广大干部特别是处以上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2、以经济建设中心,广泛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开展普法教育,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涉及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发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项法律知识,宣传与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依法治税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要求,也是国税系统法制教育的根本所在。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法治化管理为目标,认真开展依法治税工作,使税收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使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以致用,逐步实现局机关各项管理和各项工作的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