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当前位置:
国家税务局系统财务公开暂行办法

日期:2008-03-11 来源:湖北国税网 【选择字号:

国税发 [2006] 17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开、透明、规范的财务监督机制,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实现阳光财务建设,有利于落实税务干部职工对财务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见》(国税发〔2006〕6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税务局系统各预算单位。各预算单位应按本办法向本级及所属单位公开财务事项。

  第三条  财务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 :

     (一)依法公开。财务公开工作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

     (二)实事求是。公开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防止和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三)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抓住与税务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突出重点。公开内容应以税务干部职工联系最密切、最直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并根据职工的合理要求和财务公开的实践,不断充实完善。

   


123456 >
 【 返回顶部 】 【 打印此页 】 【 关闭窗口 】    
推荐栏目

更多>>

[史海沉沟]
[税收趣话]
[税收文学]
[美术摄影]
[税收宣传]
[税收筹划]
[重要言论]
[行风建设]
[税务专题]
[税务研究]
[他山之石]
[纳税人风采]
[税务文苑]
[图片新闻]
[国税要闻]
图片新闻
全省国税系统党风...
省局局长刘勇等领...
全省国税系统处级...
省国税局局长刘勇...
湖北省委常委、常...
全省国税工作会议...
 

全文检索

更多
· 纳税服务年
· 短信说税
· 清风
· 第十六个全国税收宣传月
· 全省国税工作会议
·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