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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时期湖北省国税工作发展规划

日期:2006-12-01 来源:湖北国税网 【选择字号:
    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全省国税工作的实际,提出“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十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十五”时期是湖北省国税事业发展不平凡的五年。全省国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国税收入保持稳定较快增长,五年共入库国税1505.8亿元,年均增收46.8亿元,年均增幅达18.8%2005年,全省国税收入占gdp的比重达7.1%,比“九五”期末提高两个百分点。依法治税全面推进,全面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五年累计查补税款50.8亿元。深入开展税法宣传和“四五”普法教育,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明显增强。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不断提高,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规范内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经济税收分析,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积极开展纳税评估,探索推行分类管理、以票控税,不断完善各税种管理措施,提高了税源控管水平。税收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快,金税二期有效运行,全省3.7万户一般纳税人纳入了防伪税控系统。完成了三大主体应用系统数据整合,开通了省局对外网站,建成了省局到总局、市州局的视频会议系统,自主开发的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在全省推广应用。纳税服务向深度和广度拓展,纳税人办税更加方便快捷。税收调控职能作用进一步显现,五年全省纳税人直接受益涉税优惠340余亿元。内部行政管理逐步规范,机关政务事务财务管理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开展创建“五好班子”和评选“十佳”县市局长活动,试点探索干部能级管理办法。对部分市州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巡视。开展“六员”培训、高层次税务管理人才培训,省局连续五年组织了业务能手竞赛。全省国税系统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占在职干部总数的92%,比“九五”期末提高了12%。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3年,全省国税系统在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了国税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全系统已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战线的称号,共建成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9个、全国青年文明号12个、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共114个,县以上文明单位建成率达97%。
    当前,全省国税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税收管理基础还不够牢固。主要是税源管理基础还比较薄弱,数据信息利用不够充分,税收征管各环节之间业务衔接不够紧密,“淡化责任,疏于管理”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税收执法还有待进一步规范。执法随意性的问题在少数地方仍然存在。三是班子和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少数班子和领导干部执纪不够严明、作风不够扎实,对省局的重大工作部署落实不力;干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不尽合理,队伍的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不足和问题既是工作的潜力,也是“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的主攻方向,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十五”期间,是全省国税系统团结战斗,奋力拼搏,实现国税收入大增长的五年;是全省国税干部职工与时俱进,锐意探索,实现税收管理大突破的五年;是全省各级国税机关坚持“两手抓”,做到“两手硬”,取得两个文明建设大丰收的五年。“十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十一五”时期国税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
    展望“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挑战。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应对挑战,乘势而上,实现全省国税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税收工作体系的重要时期。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总体目标和重大战略部署,描绘了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湖北省委提出了“十一五”期间“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提前实现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2%”的奋斗目标。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总体思路。这一系列决策思路和工作部署,为“十一五”全省国税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是做好未来五年全省国税工作的行动指南。
    “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工作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全省国税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贯彻这一总体要求,关键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牢牢把握好四项原则:必须把服务大局贯穿始终。紧紧围绕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必须把依法治税贯穿始终。按照“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把国税工作全面导入法制化发展轨道。必须把和谐发展贯穿始终。遵循税收工作的客观规律,统筹税收与社会、税源与税收、执法与服务、征税与纳税、科技与管理、治税与治队的和谐发展,实现国税收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税收管理与市场体制相协调、治税环境与税收职能相匹配、部门形象与队伍素质相益彰。必须把从严治队贯穿始终。牢固树立人本意识,坚持两手抓,做到两手硬;坚持治税必治队,治队必从严;坚持以治队促治税,以治税促勤廉。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确定“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发展的基本目标为:
     ——国税收入稳定增长。征收率不断提高,全省国税收入随着经济发展实现持续稳定增长,收入的规模、速度、结构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收入占gdp的比重有所提高,收入弹性系数更加趋于合理。到“十一五”期末,确保全省国税收入规模比“十五”期末翻一番。
     ——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推进,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逐年下降。实现“数据集中到省”,“金税工程”三期按期上线运行,税收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新的跨越。
     ——“两基”建设进一步推进。税收管理的基础不断夯实,基层领导班子建设、组织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基础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基层建设水平得到新的提高。未来五年内,完成省、市州、县(市)三级国税局办公楼的建设任务,有计划地搞好市州城区分局办公楼建设和县(市)分局办公设施的维修改造,使各级国税机关办公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各级领导班子的治税带队能力、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内,确保全省国税干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98%以上,其中大学以上达到30%以上,研究生达到2%以上。国税部门形象得到新的改善,“十一五”期内,力争每届获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总数在当地位居前列,确保各级国税单位行风评议在当地位居前列。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遵循税收发展规律,始终抓住管理这一税收工作的永恒主题:
     ——突出管理主线。以管理为主线贯穿“十一五”时期国税发展的全过程,按照“规范、巩固、提高、深化”的步骤,将其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工程,循序渐进,常抓不懈,抓紧、抓实、抓到位。
    ——更新管理理念。重点是要牢固树立五大理念:一是“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理念。增强使命感,切实负起责任,扎实工作,干事创业。二是“细节决定成败”的精细理念。严谨细致,精益求精,把各项税收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精。三是“零过错”的质量理念。做到时时、事事、处处认真负责,不出差错。四是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管理理念。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过程实行全程监督与控制,规避执法风险;通过决策、执行、监督等管理过程,不断变革和改进,促进管理层次和水平持续提升。五是“抓落实是一切决策的生命”的执行理念。大力倡导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的作风,切实提高执行力。
    ——完善管理机制。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的要求,大力推进国税管理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机制、税收执法机制、竞争激励机制、质量考评机制、劳动分配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税收业务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管理不断规范。
     ——优化管理手段。以推行数据省级集中处理为依托,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对税务管理的支撑作用,促进税务管理由“人管人”向“机器管人”、“机制管人”转变,不断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率。坚持“人”、“机”结合,实现人管与机控的协调发展,牢牢掌握管理的主动权。
     三、大力推进税收法制建设
     (一)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对内,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引导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和撑握税法及相关通用法律法规,提高队伍的执法业务水平和综合法律素质,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对外,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做好国税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对外网站的宣传功能,开展“网送税法”活动。广泛宣传依法诚信纳税的先进典型,对涉税违法犯罪的大案要案公开曝光。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倡导守法经营、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风尚,进一步优化税收法制环境。
    (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 
     严格执行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做到征收按政策、管理按程序、减免按权限,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实行国税部门规章、规定和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案制度。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正确处理规范执法与组织收入的关系,严格审批缓税。落实税收减免管理办法,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抓紧清理到期的优惠政策。做好税收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评估和信息反馈工作。深化税务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
    (三)强化税收执法监督 
     以落实《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实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为重点,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规范岗责体系,量化岗位目标,细化工作标准,明确管理责任,对税收执法进行事前预警。推进税收执法检查的经常化,关口前移,加强过程控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完善追究范围和内容,确保追究结果公平、公正。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律法规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严格执行国家赔偿制度,保障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获得赔偿。配合检察机关做好预防税务人员职务犯罪工作。
     (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坚决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帐、两套帐和帐外经营偷税等案件。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税收秩序专项整治,每年选择一些管理基础薄弱、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行业和地区,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依法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改进办案方法,以查促管、以查促查。推行首查责任制和案件复查制。强化案源管理,完善案件督办和协查机制。做好分类稽查的试点和推行工作。建立健全国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按规定移送。
     四、深入推进税收征管基础建设
     (一)完善税收征管体制
     落实“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根据税收征管法,按照加强管理、有利服务、讲求效率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内外部机构设置,明确国税机关内部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健全岗责体系,搞好协调配合。加强税款征收、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环节之间的业务衔接。理顺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统筹加强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工作。基层国税机关要对各税种实行综合管理,一个口子面对纳税人搞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处理好上下级税务机关在加强税收管理方面的关系。对于跨地区经营的重点税源企业,除了当地国税局加强纳税申报审核等工作,上级国税机关可组织和指导开展纳税评估等税源管理工作。在反避税工作中,省、市州国税局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并组织实施对避税嫌疑大户的跨地区联查。各地国税机关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税收管理的合力。加强对所得税实行总部汇总缴纳的跨地区大企业分支机构的监管工作。
     (二)做好申报征收工作
    1、加强办税服务厅工作。按照强化管理和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办税服务厅功能。做好申报等办税事项受理工作。对纳税申报表和相关资料的逻辑关系进行审核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开展预约服务,引导纳税人在申报期内分类分时段办理申报纳税,有效解决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问题。
    2、推行多种申报和缴款方式。搞好上门申报,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推广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按照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等方式缴纳税款。加快税银库联网,推行申报缴款同步模式。加强税收会计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建设。
    3、大力清缴欠税。认真实行欠税公告,建立欠税档案,实行欠税人报告制度,落实以欠抵退、用发票管理控制欠税等办法。加强与银行、国库的联系,及时掌握纳税人缴税情况,发现不缴库或者缴库不足的要及时处理。对欠税依法加收滞纳金。
    (三)提高税源控管能力
     1、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认真实施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做好开户、变更、停复业、注销、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管理工作。注重实地检查,充分了解纳税人实际情况。定期开展税务登记证件的年检和换发工作,搞好纳税户清理检查,减少漏征漏管户。与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企业基础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工作,加强对纳税人户籍信息的动态管理。
     2、提高税收分析预测水平。既要关注国税收入增长情况,更要分析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关系,搞好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进行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并与企业纳税评估结合起来,查找薄弱环节,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逐步扩大重点税源管理范围,不断提高对重点税源数据的分析应用水平。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完善收入预测机制。
     3、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按照革除弊端、发挥优势、明确职责、提高水平的要求,健全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充实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规范作业标准。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行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充分利用各种信息资料,加强案头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下户检查,不断提高管理效能。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监督,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各项管理责任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4、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加强纳税评估工作,分析纳税人申报的真实性,促进纳税人真实申报纳税。进一步完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制定纳税评估操作规程,加强对纳税评估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科学设定纳税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完善各税种的评估指标体系,逐步建立依托信息化手段的纳税评估预警系统,规范评估结果的处理。
     5、实行分类管理。在推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税源管理的需要和纳税人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信用等级等情况,合理确定分类管理的方法和标准,有效实施分类管理。一是按行业实行税源管理。选择税源相对集中、行业特点明显、征管比较薄弱的行业作为分类管理的重点行业,实行单项管理,分行业监控。二是按规模实施税源监控。对重点税源大户、出口退税企业采取驻厂管理、联络员制度,实行重点监控。对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纳入省局监控范围,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纳税户纳入市州局监控范围。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户管”;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片管”,其中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实行“电脑定税,双人监管,指标考核,定期轮岗,电子建档,信息共享”的控管办法。三是按纳税信用等级实施分类控管。认真落实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不同纳税信用等级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税务检查等方面采取不同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6、加强发票管理。搞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印制、保存、使用等方面管理。强化普通发票管理,做好验旧售新工作。落实普通发票集中印制,提高普通发票印制质量,强化安全管理。继续搞好有奖发票推广使用工作。建立健全发票查询系统。推广应用税控器具,达到利用税控器具加强税收征管的目的。
     7、搞好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巩固与地税部门协作配合的成果,与地税部门定期交换税务登记信息和有关税种税基数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管理的联系沟通,搞好税务检查协调,做好委托代征工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支持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工作。落实税务登记信息和工商登记信息交换与共享制度。在沟通账户信息,查询、冻结存款和扣缴税款等方面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
     (四)强化各税种管理
     1、加强流转税管理。按照以票控税、网络比对、税源监控、综合管理的要求,以“一四六小”为抓手,加强增值税管理。巩固和提高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完善对“四小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清单管理,加强稽核比对。加强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搞好消费税重点税源管理,针对不同税目制定具体的征管办法。按照以票控税、信息共享、协同管理的要求,以车辆购置税征收为控制环节,抓好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
     2、强化所得税管理。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做好对企业收入总额、应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实工作。完善预缴办法,加强汇算清缴。加强教育储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管理。     规范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
     3、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对涉外企业的税收征管。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抓好对亏损企业的税收管理。建立健全反避税工作机制,加强对关联交易申报的管理,做好预约定价谈签及监控执行工作。做好税收协定谈签和执行工作,加大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力度。
     4、强化出口退税管理。加强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管理。充分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征税信息以及海关口岸电子执法系统信息、出口企业“一户式”储存信息,做好出口退(免)税申报、审核及评估工作,建立出口退(免)税预警机制,防范骗税案件的发生。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
    5、加大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电脑定税工作,规范定额管理,提高定额核定的公正性。制定个体税收分行业管理办法。稳步推进个体工商大户建账工作。加强对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的动态管理。落实集贸市场税收分类管理办法。
     五、加快推进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
     (一)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建设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包括“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金税工程(三期)建设,逐步建立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网络、省局集中处理信息,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包括征收管理、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决策支持系统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税收征收率,为纳税人提供优质、便捷、全方位服务,降低税收成本。
    (二)实现数据省级集中处理
    大力推广应用综合征管软件v2.0版,确保2007年1月1日实现全省国税征管业务数据省局集中。总体目标是:以实现征管数据省级集中为核心,建立一个覆盖全省国税业务,贯通省、市州、县(市、区)、分局(所)四级国税单位,联接相关管理部门,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有力、安全稳定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做到数据一次采集、集中处理、集成应用、集约控制,实现所有的工作都上机、所有的界面都统一、所有的信息都入网、所有的人员都会用,从而进一步提高税源监控能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减轻基层负担。
    (三)全力打造两个平台
     努力将对外网站建设成为统一的办税平台。以省级集中模式建设对外网站,市州局在省局互联网站上建立子站,县市区局在市州局子站上建立子站,统一规划省局主站和市州、县子站的内容和形式,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实行“省局集中、分级维护、规范统一、信息共享”,实现省局门户网站与互联网上办税事务应用系统、12366纳税服务系统的网络互通、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其公开政务、宣传税法、受理办税、政策咨询等方面功能。同时,努力将各级国税机关内部网站建设成为统一的办公平台,使之成为联结上下的纽带、传递信息的渠道、服务基层的载体。
     (四)提高信息应用水平
     充分利用金税工程(三期)应用系统采集的信息,为税收管理和宏观决策服务。数据信息集中到省局后,要建立信息数据维护和管理机制,加强对数据的规范、审核和分析处理,加大对违规、异常操作的监控、纠错力度,确保数据及时、完整、真实、可靠。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管理,做好纳税申报和企业财务报表等各类信息的接收、储存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提高税源监控水平,并有效指导基层国税机关的工作。保证基层快捷地使用信息,切实做好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
     六、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建设
     (一)实施“龙头”带动工程
加强全省国税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
    1、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理论,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的成效。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加强廉政和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开展创建“五好班子”、评选“十佳局长”活动,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
     2、加强领导班子组织建设。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形成合理的年龄、知识、专长、性格结构,选准配好“一把手”。全面推行竞争上岗,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的方式,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肯干事、能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完善干部交流制度,促进班子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后备干部选拔程序,将选拔、培养、使用与教育、管理、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生机与活力。
    3、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领导于部与时俱进、团结一心、踏实苦干的良好形象。坚持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推动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巡视工作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巡视工作,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管理和监督。
     (二)推进人才强税战略
     1、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以能力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全省国税系统‘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湖北省国税系统公务员培训管理办法》,创新培训内容,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提高培训质量,形成多层次、规范化、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继续加强“六员”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门业务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国税干部在征管、稽查、税收信息化等方面的业务水平和岗位技能,增强一线人员的执行力。抓好“尖子”培训,增强业务骨干的创新力,重点是加强法律、公共管理、计算机、涉外税收等税收工作急需人才的培训,做好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开展全员培训,增强全体人员的学习力,确保五年内对全体国税干部轮训一遍,进一步优化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
     2、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以开展“湖北省国税系统业务能手”竞赛选拔活动为载体,以考促训、以考促学,加强各类税收业务能手的培养。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倡在岗自学、自我发展,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广泛开展“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季一评”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3、建立竞争激励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干部搭建一个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平台,增强广大国税干部勤于学习、追求上进的动力。加强各类税务人才库建设,造就一支适应税收管理需要的梯次业务骨干队伍。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完善干部能级管理办法,激励各类人才爱岗敬业、积极进取。
     (三)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深入学习贯彻党章,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总局党组《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国税工作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业务工作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运行的全过程之中,建立健全符合国税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国税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组织、纪律和作风保证。
     1、落实廉政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依据责任范围、内容、方式、程序和追究权限,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失职失察行为以及发生重大问题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员和直接领导,坚决追究责任。
     2、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落实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国税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贯穿到对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作为党课教育、干部培训以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形成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积极开展税务廉政文化建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3、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等制度,落实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规范从政行为。认真执行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作的规定。通过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4、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以领导干部和权力集中的执法管理环节、人员为重点,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监察。围绕税额核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减免缓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所得税税前列支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加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围绕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调配、大额经费审批、基本建设、大宗物品采购、服装制作、票证印制、信息化设备购置等重点环节,加强对行政管理权的监督。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5、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贯彻行政监察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的案件以及税务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的案件,发挥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维 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6、建立健全评估预警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领导班子考察、来信来访、明察暗访、案件查处以及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部门交流情况等途径,全面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信息,逐步建立反腐倡廉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加强预警信息的评估分析,把腐败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七、积极推进和谐国税建设
    (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上来,在组织收入和执行税收政策等各项工作中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认真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社会公平与公正。全面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救灾防疫、扶贫开发、农民销售农产品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的稳定。进一步落实对部分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措施,认真落实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落实促进科技发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外资、外贸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税收在调节宏观经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促进税收征纳和谐
    坚持在强化管理中提高服务水平,在优化服务中加强税收管理,实现规范管理与文明服务的和谐统一。坚持文明办税,加强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加强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建设,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征税信用、纳税信用相结合的税收信用体系,构筑诚信、和谐、互动的征纳关系。建立全省统一电子办税服务平台,加强和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国税网站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网络体系。发挥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服务的窗口作用,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一窗式”管理和服务模式,合理调整申报纳税窗口及岗位,推行办税服务承诺制度,建立和完善涉税事项依法办结制度与限时办结制度,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坚持文明办税“八公开”,推行“阳光办税”,提高国税工作的透明度。依法设置和规范涉税审批制度,加强涉税审批的事后检查与监督。依法简化办税环节,进一步清理简并报表资料,解决涉税信息多头采集和纳税人“多头找、多头跑”的问题,减轻纳税人负担。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统筹推进内部和谐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思想道德、廉政和法制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国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加强税务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在全系统形成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建立内部利益关系协调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营造一个凝心聚力、拴心留人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干部安居乐业。
     2、推进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大力推进国税文化建设,推出一批在系统内外有影响、具有鲜明的国税行业特色的国税文化精品项目。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业余文体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广泛开展创建和谐机关、和谐家庭、和谐邻里、和谐小区等系列创建活动,形成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不断巩固系统和谐的基础。
     3、加大基层建设力度。贯彻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切实加强国税基层建设。落实基层最低经费保障线制度,保证经费向基层和征管倾斜。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切实强化对基层工作的领导,指导基层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和吸收基层的意见和建议,使各项决策思路、工作部署更加贴近基层的实际,增强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给基层增加额外负担、增添无效劳动。各级国税机关要心系基层、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多为基层和干部职工办实事、办好事,逐步改善基层的基本设施、基础管理条件,统筹机关与基层、上下级国税机关的协调发展,保证上下步伐协调、政令畅通,形成心齐风正、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
     4、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积极开展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及考评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的工作。
    八、不断推进行政效能建设
    (一)深化内部管理改革
    大力推进税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规范税务行政,认真履行职责,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接受监督。完善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规范审批项目。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并逐步实现制度化。利用信息化手段,整合行政资源,简化工作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认真贯彻公务员法,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上岗办法,从制度上保证党管干部原则和群众公认原则的统一、德才兼备原则和注重实绩原则的统一。稳步实施以岗位聘任制为重点的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劳动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工资审批和津贴补贴发放制度。进一步深化财务管理改革,完善公平、透明、规范、高效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度。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深化基建项目库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完善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采购组织、制度、运行和监督体系建设。深化后勤管理改革,提高后勤服务效率。
     (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
    切实规范内部行政管理,做好政务事务财务工作。认真执行机关工作规则,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落实公文处理实施办法,规范公文办理。积极推进电子档案库建设。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会议的数量和规模,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合并的会合并开,提倡开短会、开视频会。加强新闻宣传管理,严肃宣传报道纪律。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认真执行信访条例,落实《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强化外事管理,严格执行外事规定。开展“一局一题”调研活动,实施税收科研精品战略。加强经费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基建规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加强车辆管理,继续实行公务车辆“四统一”管理办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教育和引导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顾全大局,加强纪律性,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力戒空谈,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和浮夸作风,把各项工作任务和部署落到实处。大力推行项目管理,将年度工作的重点项目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具体的项目责任人,推行项目责任制,严格责任考核,保证重点项目落实到位。加强对工作进展、项目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抓得紧、落实得好的,及时予以表彰,并总结推广其经验和做法;对因种种原因工作一时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具体指导;对不负责任、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要教育批评,确保各个项目件件抓落实、项项出成果。改进和加强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把工作执行力度和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工作业绩的主要依据,形成“比才干、比实绩、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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