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网站!
当前位置:
2006年湖北国税工作要点

日期:2006-03-08 来源:湖北国税网 【选择字号: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国税工作意义重大。2006年,全省国税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围绕“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发展思路,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开展“管理巩固年”活动为载体,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圆满完成全年国税工作任务,为实现“十一五”全省国税事业发展目标迈出坚实的第一步。
        2006年,全省国税工作要以“管理巩固年”活动为抓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税
        (一)认真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认真贯彻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按政策征收、按程序管理、按权限减免,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应对禽流感疫情影响、扶持家禽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全面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税收减免,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和到期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须经法规部门会签后才能对外发布的规定。
        (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大力实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计算机自动考核。全面实施《全省税收执法责任制范本》,对原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执法责任进行明确、理顺和细化,全面规范岗责体系,量化岗位目标,细化工作标准,明确管理责任。
        (三)开展税收执法检查。重点组织对一般纳税人认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情况、政策执行情况、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情况以及稽查案卷等情况的全面检查。
        (四)建立健全防范执法风险体系。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风险。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配合审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搞好整改工作。配合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防止发生国税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继续抓好税收优惠政策跟踪问效和综合政策研究工作。
        (五)开展专项检查整治活动。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集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案件。选择一些发案率高、税收秩序比较混乱的地区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虚开与接受虚开发票“中间人”的专项治理。依法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改进办案方法,以查促管、以查促查。
        (六)切实加强税务稽查。进一步规范税收稽查,完善内部管理,实行税收集中检查,减少检查次数,避免单项目、单税种和重复性检查。落实首查责任制和案件复查制,完善案件督办和协查机制。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大力清缴欠税。
        (七)加强税法宣传教育。部署开展第1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有创意、有声势、有实效的宣传项目,大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启动“五五”普法工作,制定下发“五五”普法规划。搞好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实体法的普及宣传,加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充分运用对外网站的平台,发挥其公开政务、宣传税法、受理办税、开展咨询等方面功能,大力推行“阳光办税”,增强税收行政的透明度。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教育广大纳税人。
        二、加强征管基础建设
        (八)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巩固规范国税机关内外部机构设置工作的成果,理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搞好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之间的业务衔接。进一步优化征管力量配置。理顺综合管理部门与专业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省、市局的法规、征管、计统等部门要在税政管理、征收管理、组织收入等方面发挥综合管理的作用,专业管理部门要把工作重点放到加强征管上。加强各地国税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税收管理的合力。
        (九)加强征管制度建设。以推广应用2.0版综合征管软件为契机,统一全省税收征管表、证、单、书。修改完善与开发应用延期缴税审批系统、企业申请印制衔头发票审核系统、失踪纳税人欠税公告系统,落实有关征管制度要求,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十)加强发票管理。加强普通发票管理,落实集中印制,做好验旧售新工作。开展普通发票分级管理落实情况的调查与督办落实工作。适时开展即将出台的新《发票管理办法》的调查研究、组织培训以及贯彻落实工作。继续搞好有奖发票推广使用工作。将商业零售业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管理。
        (十一)加强个体税收管理。加强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规范定额管理,提高定额核定的公正性。稳步推进个体工商大户建账工作。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税收实行“电脑定税、双人监管、指标考核、定期轮换、电子建档、信息共享”的控管办法。加强对未达起征点个体工商户的动态管理。研究制定个体税收行业管理办法,探索个体税源监控管理办法,开展个体税收管理工作试点。
        (十二)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与地税、工商等部门交换税务登记信息和有关税种税基数据,加强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管理的联系沟通,搞好税务检查协调,做好相互委托代征工作。加强与工商、公安、金融、海关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工作。积极探索国、地税联合开展税收宣传、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开展税务稽查等方式和途径。
        (十三)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全面落实省局制定的《办税服务厅工作规程》。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程序。搞好办税服务厅建设,有效解决申报期内后几天纳税人排队问题,改进申报受理和审核工作,推行涉税事项“一站式”服务。实行统一的税收执法文书。继续清理简并报表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做好2004至2005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改进12366热线服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推行多种申报缴款方式,推进税库银联网。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三、切实加强税源管理
        (十四)加强税收分析预测。运用当地综合经济数据指标,分析税收与相关经济指标关系,分析宏观税负、税收弹性等情况,从总体上掌控税基以及经济税源的变化趋势,明确税源管理的着力点与主攻方向。
        (十五)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充分利用经济普查资料,以换发税务登记证为契机,搞好纳税户清理检查,规范税务登记管理,遏制漏征漏管。建立健全纳税人户籍档案制度,加强对纳税人户籍信息的动态管理,扎扎实实管好“户头”,促进源头控管。
        (十六)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以税收管理员工作流程为重点,研究制订规范的税收管理员操作指南和作业标准。组织编写《税收管理员工作手册》,加大管理员信息系统培训力度,确保每个管理员都会操作使用。开展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应用情况总结及经验交流工作,确保在全省有效推广应用。
        (十七)强化纳税评估。按照省局制定的《加强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意见》,坚持“人机结合、简便易行、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统一全省纳税评估工作管理,包括纳税评估工作职责分工、评估常用指标及其预警值设定、评估工作的主要方式、有关文书使用与管理、评估工作考核等,规范全省纳税评估工作行为。整合各税种纳税评估应用软件,开发应用综合纳税评估应用软件,提高纳税评估工作质量与效率。
        (十八)推行分类管理。在推行属地管理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信用等级等纳税人实际情况以及税源管理的需要,进行科学的分类管理。继续对重点税源大户、出口退税企业采取驻厂管理、联络员制度,实行重点监控;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户管”;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片管”。
        (十九)加强行业税收管理。实施行业税负动态监控,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建立收入预警机制,查找薄弱环节,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形成全省分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各市州局要在本地选择10个骨干税源行业开展税负调研,各县市局也要选择3至5个重点税源行业进行行业税负分    析,形成重点行业税负分析调研报告,研究制订完善行业税收控管办法。
        (二十)加强流转税管理。强化流转税税源分析,制定相关行业流转税管理办法。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管理,推行增值税纳税评估,做好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重点抓好四小票、红字发票、滞留发票、作废发票的管理,推行一机多票系统。加强消费税税基的管理。完善机动车辆“一条龙”管理,落实车购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建立流转税政策落实的监督机制。
        (二十一)加强所得税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搞好税基核实,改进汇总纳税管理办法,完善预缴办法,加强汇算清缴,强化纳税评估,实施分类管理。加强教育储蓄利息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管理。加强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
        (二十二)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和对涉外企业的税收征管。加强涉外企业所得税政策管理,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加强涉外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的规范管理和推广实施。加大反避税力度,推进对避税嫌疑大户的全国联查。强化非居民税收征管。做好自动税收情报的核查和提供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双边预约定价工作。
        (二十三)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加强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管理,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加强出口企业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做好有关单据的备案工作。强化数据分析,建立出口退税预警机制。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十四)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令》,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规范发展。落实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
        四、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
        (二十五)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基础建设。年中召开全省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工作。加快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利用征管软件程序设定征管操作流程,规范征管行为,达到信息共享、监控有力、运作规范的征管目标。
        (二十六)加强应用系统建设。大力推行综合征管软件v2.0版,实现核心业务数据的省级集中,统一全省国税系统征管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工作标准及2.0版综合征管软件操作规程。制定和完善2.0版上线的各种技术方案并组织指导各市州局具体实施。制定数据集中后管理与维护的各项规范,明确各级单位数据维护管理的职责和流程。上半年完成试点推行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在全省推广应用。抓好已有税收征管应用软件与2.0版软件的对接工作。编印有关业务手册,开展2.0版综合征管软件的操作培训工作。完成电子办税平台等关联系统的开发迁移,完成省局机房建设与设备安装调试工作。拓宽省市之间网络,稳定基层网络,监控全省网络使用情况。同时,搞好总局开发的出口退税系统、税控收款机系统、车购税管理软件、税务审计软件、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等一系列集中软件的推广应用,巩固专用发票网上认证系统应用成果。
        (二十七)规范数据管理利用。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数据的规范、审核和分析处理,提高税源监控水平,有效指导基层国税机关的工作。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管理,做好纳税申报和企业财务报表等各类信息的接收、储存、整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完善充实税收管理员信息系统功能,特别是在挖掘税源监控深度、加大对税收管理员工作质量的考核力度、提高与有关征管应用软件的信息共享程度上下功夫。
        (二十八)推广应用税控器具。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器具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服务工作。在全省范围内的商业零售业、服务业以及其他经省政府确定的适用行业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做好税控加油机的维修、更新和税控工作。
        (二十九)规范统一外网建设。按照总局的要求,以省级集中方式建设网站,规范网站域名,实行分级管理和维护。市州局在省局互联网站上建立子站,县区局在市州局子站上建立子站。年初制定省局集中模式外网建设方案,上半年省局外网完成省局集中模式建设,各市州局同步完成子站建设任务,下半年各县市区局完成子站建设任务。
        五、切实规范内部行政管理
        (三十)强化机关运转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办公网站功能,提高机关办公效率。依托办公自动化系统,认真落实公文处理实施办法,提高机关公文办理质量。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上督查督办,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加强会议管理,充分发挥视频会议系统的作用。搞好新闻宣传管理,严肃宣传纪律。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执行机关值班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保密管理,做好密码工作。严格执行外事管理制度,扩大国际税收交流与合作。
        (三十一)加强人事机构管理。围绕公务员法的实施,做好公务员登记、职务级别确定、工资套改等三项工作。开展三项检查,即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范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情况的检查。强化四项管理:规范机构管理,实现数量、名称、级别、职能配置“四统一”;规范干部职数管理,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规范工资管理,开展全系统人员工资清理检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继续开展人事档案管理达标活动。对各市州、县(区)局人员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核实,摸清全系统人员底数。积极稳妥地探索推行干部能级管理办法。继续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十二)加强财务管理。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部门预算定员定额改革工作,落实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制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加强会计核算和支出管理。加强基本建设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建项目库管理办法,实行基建项目月报表制度,加强对基建项目的跟踪管理,严防超面积、超规模现象发生。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开展系统固定资产清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建立健全财务工作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更新和保险管理。
        (三十三)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组织、制度、运行和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采购、按预算采购、按计划和程序采购,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三十四)加强信访工作。认真执行信访条例,落实全省国税系统信访工作规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确定信访事项受理,加强信访事项督办,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三十五)探索推行档案电子化管理。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进一步规范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机关电子档案建设,进一步提高档案查询利用的效率。
        (三十六)做好税收科研工作。进一步办好《湖北国税》杂志。围绕国税中心工作开展重点课题研究,继续开展“一局一题”活动,广泛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开展2004—2005年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进一步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税收科研部门以及税务学会、国税研究会在宏观税收政策研究和税收政策调研中的作用。
        (三十七)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办法。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认真做好机关节能降耗工作,重点抓好机关接待、车辆运行、办公电话以及水电暖通系统运行的科学化管理。继续做好日常各项服务保障作用。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
        六、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三十八)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整体效能。继续推行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加大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分期分批组织领导干部轮训。建立健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继续开展在县市级以上局班子中创建“五好班子”、在县市局班子中评选“十佳局长”活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增进班子团结。
        (三十九)加强干部巡视工作。完善巡视工作制度,规范巡视工作程序。省局对部分市州局的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国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视,建立健全巡视成果运用机制,不断提高巡视工作水平。
        (四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大力推进人才兴税战略。制定《全省国税系统“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着手开展干部的轮训工作。对新招录公务员开展初任培训,对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开展任职培训,积极开展“六员”培训,不断提高一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委托华中师大办好公共管理硕士培训班。
        (四十一)继续开展业务能手竞赛。除继续保留所得税能手竞赛外,对原有的9个系列业务能手竞赛进行归并,统一开展“湖北省国税系统业务能手”竞赛选拔活动。通过以考促训、以考促学,加强对各类专业人才的培养。
        (四十二)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加强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廉政和法制纪律教育,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加强国税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形成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思想稳定和干部安居乐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优势,积极开展干部体育比赛、文艺调演等丰富多彩的业余文化活动,陶冶情操,凝聚人心。完善各项配套制度,调动国税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以贯彻公务员法为契机,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国税干部做好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十三)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加强学习型国税机关建设,在全系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大力开展文明窗口建设,开展“共铸诚信”活动。树立一批具有行业特色、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向社会宣传和推介国税部门的优秀文化成果及先进人物,培育一批文化建设的示范单位,以税务文化建设推动国税事业健康发展。大力弘扬团队精神,营造心齐风正、干事创业、拴心留人的氛围。
        (四十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积极参加地方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活动。今年,重点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的申报工作。
        (四十五)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基层和机关党组织建设,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加强基层和机关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先进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四十六)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强化科技控管,不断深化“两权”监督。发挥信息化手段的监控作用,实现对“两权”运行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过程监督。狠抓案件查处工作。突出纠建并举,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着力从制度、机制上进行整改,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巩固行风评议成果,树立国税部门良好形象。
        七、狠抓工作落实
        (四十七)加强项目管理。围绕“管理巩固年”活动的主题,制定“管理巩固年”活动实施方案。将各个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岗位,明确具体的项目责任人。建立项目责任制,制定规范的质量、时限考核标准。省局将对各个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实行跟踪问效制度,实时掌握各项目的工作进度及其存在的问题,分阶段进行检查督导,按季度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年终,项目责任制考核实行奖惩兑现,赏优罚劣,确保各个项目件件抓落实、项项出成果。各地围绕“管理巩固年”活动的开展,拿出实施方案,确定具体项目。
        (四十八)精简考核检查。对各类单项考评项目,该取消的要取消,能归并的尽量归并。建立健全领导督查与职能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重要决策、重要事项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落实税收检查归口管理制度,对外税收检查统一由稽查部门牵头负责,内部执法检查统一归口法规部门牵头组织,实行计划检查制度,讲究检查方法和效率,避免重复劳动。充分利用综合征管软件和“一户”式储存的数据信息,做好各项报表的管理。
        (四十九)促进工作落实。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省局领导每人挂点一个县市区局,并围绕相应的管理项目,深入联系点,实地调研,现场指导,掌握情况。各市州局主要领导每月至少要集中一到两天时间到基层研究征管工作,县市区局一把手每个月至少要安排一个星期的时间到基层分局跟班操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基层分局(所)长每人至少要选择一到两个税源大户亲自抓、重点管。
 【 返回顶部 】 【 打印此页 】 【 关闭窗口 】    
推荐栏目

更多>>

[史海沉沟]
[税收趣话]
[税收文学]
[美术摄影]
[税收宣传]
[税收筹划]
[重要言论]
[行风建设]
[税务专题]
[税务研究]
[他山之石]
[纳税人风采]
[税务文苑]
[图片新闻]
[国税要闻]
图片新闻
全省国税系统党风...
省局局长刘勇等领...
全省国税系统处级...
省国税局局长刘勇...
湖北省委常委、常...
全省国税工作会议...
 

全文检索

更多
· 纳税服务年
· 短信说税
· 清风
· 第十六个全国税收宣传月
· 全省国税工作会议
· 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