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省国税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全局,以组织税收收入为中心,以开展“纳税服务年”活动为载体,继续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着力优化纳税服务,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技能强的专业化队伍,全面完成各项国税工作任务。主要工作如下:
一、加强税收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
(一)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认真做好新旧税法的衔接工作,制定和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和办法,落实各种过渡性安排,妥善处理好总分机构税收分配及地区间税源转移问题,确保新税法顺利实施。继续在武汉、黄石、襄樊、十堰四个试点城市实施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政策。认真落实好各项宏观调控、支持区域和行业发展以及扶持困难群体等政策措施。
(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治税,依法征管,严肃税款征收入库纪律,最大限度地减少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规范和减少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加强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日的事后监管,探索保证审批权力正确行使、后续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加强税收执法检查,省局对市州国税机关有重点地进行检查。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全面上线应用V2.0版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税收执法全过程的考核监控,切实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严格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做好税务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落实税收政策评价反馈机制,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汇报、重大问题线索移送转办等工作制度,加强税收执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