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更新理念为前提
强化税源管理是落实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的最终落脚点。当前,我国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的调整力度不断加大,经济税源的结构越来越复杂,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基层国税部门如何适应形势变化,把税源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首先应树立五种理念:
(一)重心前移理念。就是要将税源管理的重心前移,关口前置,突出抓事前防范、提前预警,牢牢掌握管理的主动权。在实践中,要从源头抓起,抓住户籍管理、税收分析、数据预警等环节,不断提高对税源的掌握和挖掘能力,努力将看得见的现实税源和看不见的潜在税源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税收。
(二)精细操作理念。就是要按照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将税源管理的责任具体化、明确化,从小事入手,从薄弱环节切入,做到精确、细致、深入,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要紧紧抓住管理的薄弱环节,不放过每一个应加强管理的细节,不忽视微小的管理漏洞,不留下管理上的空档,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使实际税款征收数尽力接近应征数,逐步减少税收与税源之间的差距。
(三)数据利用理念。就是要树立利用数据分析指导工作的观念,善于应用数据进行分析和决策,善于从数据中发现税源管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强化管理的措施,不断提高税源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四)过程控制理念。就是要依托综合征管软件V2.0,构建征管业务流与信息流同步运行、同时运转、同向流动的流水线,实现业务流程电子化、岗位衔接无缝化、过程控制实时化,对税源信息实行全程、实时监控,以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要引入风险管理机制,紧紧抓住税源流失风险较大的环节,把管理漏洞消除在过程的监督和控制之中。
(五)执行力理念。就是要树立“抓落实是一切决策的生命”的执行力理念。对基层国税部门来讲,要按照方便纳税人、征纳双方单点对应的原则,做到一个口子对外,统一面向纳税人开展税源管理和服务,努力把上级税源管理的统一部署同本地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予以落实。
二、以建立互动机制为重点
过去,基层国税部门在税收管理实践中,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三者之间缺乏内在的有机衔接,信息共享不充分、协调配合不够,税收分析没有较好地发挥指导作用,纳税评估缺乏针对性,税务稽查不能起到以查促管的效果。基于此,要把建立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作为税源管理的重点来抓,关键是要把握好三点:
(一)锻造管理链。要引入链条管理理念,锻造分析、评估、稽查三者之间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的管理链条。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都是贯穿于税收征管链条上的一环,任何一个环节由于协调不顺畅而出现纰漏,都将对整体工作造成破坏。因此要对着这三个环节统筹考虑,通过严格划分职责,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加强各环节及内部岗位之间的工作配合与衔接,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做到既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又紧密联系,相互合作;既协调一致、环环相扣,又相互制约、督促落实,形成有机的管理链条,避免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的发生,从而实现以分析引导评估,以评估协助稽查,以稽查促进管理。
(二)打通信息流。要以现有综合征管软件为支撑,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畅通税收分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三者之间信息流的运转渠道,形成信息共享、双向反馈、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这就要明确良性互动机制每一个环节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信息交换的要求、条件以及信息共享方式,确保信息的及时反馈,堵塞因各部门、各环节之间信息流不畅通、不共享所造成的管理漏洞,真正做到通过税收分析,发现税源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问题,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纳税评估;通过纳税评估查找纳税异常的纳税人具体原因,涉嫌偷骗税案源及时移送稽查部门专案检查;税务稽查结果及时反馈、指导修正分析评估指标以及完善管理措施,提高税源管理水平。
(三)保证实效性。互动机制的运行效果,应体现在税收分析对评估有效指导、评估为稽查提供有效案源、稽查保证评估疑案有效落实、评估与稽查反馈结果对税收分析的有效促进等诸多方面。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对互动机制运行情况进行复核和监督的体系,确保评估应移送的案件全部移送稽查、稽查应反馈的结果及时反馈,杜绝不及时移送案件、稽查结果不及时反馈的情况发生。为有效掌握和监督各环节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探索推行工作讲评会制度,定期对分析、评估和稽查反馈的结果进行分析研究,以促进各环节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提高税收分析、评估实施和稽查工作的质量。
三、以科技手段为支撑
随着综合征管软件V2.0全面上线,征管业务数据将集中到省。要利用数据集中的资源优势,不断提高数据利用水平,为推进税源精细化管理提供有力支撑。作为基层国税部门,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拓宽数据来源渠道。一是依托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提高税收管理员数据采集的质量和水平。要督促税收管理员及时深入企业了解情况,缩短采集动态数据的周期,增大数据拥有量,加强对税源动态变化情况的监控。二是及时采集相关企业或相关行业信息,扩大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信息的采集,丰富税源监控数据的内容,提高税源监控水平。三是加强与地税、工商、金融等部门、之间信息的交流,拓宽数据的来源渠道,加大税源监控力度。今年,在由黄梅县政府牵头组织的全县经济秩序整顿活动中,县国税局通过搞好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比对,查出漏征漏管户200多户。
(二)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按照省局制定的《综合征管软件V2.0数据管理办法》,加强基础数据管理,不断提高数据采集的质量。坚持“把住入口、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思路,搞好人工核对,推进数据精细化管理,实现对数据质量的过程控制,保证基础数据在各个环节的一致性。严格数据的质量考核,加大对违规、异常操作行为的监控、纠错力度,确保基础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三)提高数据利用水平。一是要开展深层次的数据分析工作,通过对各项数据指标从不同角度进行深层次分析,一方面发现错误数据,清除垃圾数据,提高数据质量;另一方面利于掌握税收和经济的运行规律,研究强化管理的措施,为税源监控提供科学的依据,提高税源监控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二是要深化数据综合利用。作为基层国税单位,要设立相应的业务需求岗和分析利用岗,根据基层分析、评估和稽查工作的实际需要,依托数据省级集中平台,做好数据的提取、查询和利用工作。三是加强人机结合。利用计算机善于对规律性、普遍性问题进行分析的长处,充分发挥人的税收管理经验,加强对个性问题、非普遍问题的分析处理,提高税源监控效率。今年,黄梅县局将全县年纳国税额5万元以上的企业全部纳入监控范围,按季开展对重点税源分析预测工作,及时掌握重点税源的增减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牢牢抓住左右收入局势的“大头”。
四、以落实制度为抓手
(一)实行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税收管理员是强化税源管理的主体。要通过落实税收管理员管户责任制度,加强以户为单位的税源管理,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落到实处。一是要建立税收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合理确定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税源和管户的管理范围、职责权限,细化管理责任,量化工作任务,将税源管理的责任落实到具体税收管理员,实现税收管理员在税源管理责任区内“管户”和在作业标准规范化下“管事”的有机结合。二是要合理配置税收管理员力量。对税收管理员力量的分布、任务的分配要因地制宜,优先保证对大企业和重点税源、城区税源的监控管理需要,使税源管理建立在有效的“户管”基础之上。三是要发挥税收管理员的主体作用。发挥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状况比较了解的优势,坚持实地调查与案头分析相结合、巡查管户与纳税评估相结合,既要实地了解纳税户情况,进行区域巡查,进行必要的日常检查,也要充分运用信息资料对纳税户进行案头分析评估,查找异常情况,分析核实企业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真正把税源管住管好。
(二)实行基层领导管户制度。要落实领导基层联系点制度,县市局的一把手及其它领导成员,每个月至少要安排一个星期的时间到基层分局跟班操作,并与税收管理员一道研究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纳税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基层的管理经验,指导和促进税源管理的落实。同时,要全面推行基层分局(所)长管户制度。基层分局(所)长每人至少要选择一到两个税源大户实施重点控管,人员较少的分局,分局(所)长要直接承担一定的管户管事责任。
(三)实行征管质量考评制度。要建立以税源管理指标为主体的征管质量考评体系。在对税务登记率、准期申报率、税款入库率等内部征管“六率”指标加强计算机监控考核的同时,将漏征漏管率、征税户增加数量、税额调整比例等作为个体征管质量考核的主要指标,将企业税负率、零负申报企业处理情况等作为企业征管质量考核的主要指标,将稽查户数、稽查查补税额、稽查整改情况以及稽查复查情况等作为稽查质量考核的主要指标,使人机考核、内外考核环环相扣,相互推动。